吉林化工学院互联网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

吉林化工学院互联网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学校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推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范围包括全校所有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全校各单位开设的网站、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在发布前都必须进行“三审三校”,并依据保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学校官方网站主页和校级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由党委宣传部进行审核,各二级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由所属二级单位负责审核,各科研机构网站发布的信息由所在学院或科研机构进行审核,学生组织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由所在二级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三条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四条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 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 “谁上传、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严禁语法错误、语句不通、表意不清,特别是政治名词必须使用正确。

第五条  信息发布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 三审三校”制度,收集整理“三审三校”审批表,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存档备查。在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1.初审环节。拟稿人负责稿件初审,初审人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复审环节。拟稿单位科室负责人对稿件进行复审,复审环节应包括保密审核。复审人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宗教领域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内容,由涉及数据的主管部门进行专项审核。

3.终审环节。拟稿单位负责人稿件终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校官网主页新闻、通知公告信息在投稿单位审校基础上,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后进行发布,其中科研成果类新闻投稿还需报送科研处审核。

(二)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校对人员负责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发布或出版前的稿件通读,对校对质量负责。校对标准为: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美观;认真严谨,差错率低。重要信息发布、出版物印刷应相应增加校次,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1.一校环节。对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稿件格式、内容安排、文字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或出版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及时修改更正。

2.二校环节。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排版规范,检查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或出版要求。

3.三校环节。对二校后的稿件进行复查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发布(出版)规范、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

第六条  各单位网站严禁违规发布、转载涉密或内部不予公开的文件、材料,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各单位如需转载有关文件、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文件制发单位或权威新闻媒体转载,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转载页面上应准确清晰标注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各单位如报道学习贯彻保密文件精神等事件,不得报道包括文件标题等涉密信息在内的内容。对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领域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对接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等有关部门。

第七条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情况纳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各单位严禁将所属互联网媒体平台信息采编业务对外承包、出租或转让。对落实工作要求不到位出现信息导向或内容严重错误的,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党委宣传部

20233月8日